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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 月 22日 星期五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NFT之「鏈」,虎虎生風的商機與防線 – UDN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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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集的新聞標題為: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NFT之「鏈」,虎虎生風的商機與防線 – UDN 聯合新聞網

新聞內容如下:

NFT(非同質代幣)有多紅,搜尋引擎一打關鍵字馬上知道。看看藝術家Beeple的數碼藝術品「每一天:前五○○○天」,以NFT形式在佳士得拍出六千九百萬美元的天價;蒐集了NBA球員三分球、灌籃、助攻精彩瞬間的NBA Top Shot NFT,一周內更多次衝破單日成交百萬美元的紀錄。

在台灣,NFT也是一陣快打旋風,知名區塊鏈公司奧丁丁推出小孩畫作和毛孩照片可以用一美元做成NFT;藝人黃明志為NFT創作的「GO NFT」全數作品在三小時內賣光,售出新台幣二千四百萬元;霹靂布袋戲、鹹酥雞、雞肉飯、鳳梨釋迦也紛紛追上NFT,除了藝術應用,NFT的火熱商機正虎虎生風。

NFT與比特幣不同,比特幣是枚枚等值、具可代替性和可分割性的同質化虛擬貨幣;NFT是藉由區塊鏈技術,使每一個NFT都有獨一無二的代碼,每次的轉手資訊都會自動寫入區塊鏈,一旦寫入就不能修改。它的不可分割性,也使每個NFT無法再分割成更小的單位。

運用NFT「不可替代、獨一無二、可以溯源」的特性,創作者可讓數位創作品的「限量稀有」被強調;買家可得到數位加密的認證,任何人都能透過區塊鏈追溯商品的交易紀錄,解決了數位資產真偽難辨的老問題。

然而一如許多新科技都會遇到的狀況題,技術和交易形式高速創新,法規卻跟不上。元宇宙和NFT全球火熱,NFT交易卻仍存在著法律風險。雖然NFT可將藝術資產數位化,「法律定性」卻不明確,是否能納進物權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傘仍有爭議,必須視個別設計和契約內容來尋求保障。

另外,當NFT應用從藝術品大步邁向虛擬房地產、遊戲加速工具,甚至當作貸款抵押品時,一結合到投資話題的炒作,NFT就會像新型金融商品,吸引大量投資人,卻並非所有人都能意識到它的投資風險。

目前許多國家會根據NFT的交易分類以現行法來規範,而非耗時另設專法。例如在新加坡,如果NFT交易符合證券契約的條件,可用證券交易法進行監管;若屬於數字支付代幣的服務,則會適用新加坡二○一九年的支付服務法。在英國,NFT也會依據交易性質分屬證券或電子貨幣進行法律監管。美國則以「Howey test」的判斷指標檢視投資契約,看NFT可否作為證券納入監管。至於歐盟則正在研議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機制(MiCA),用以管理NFT及各種加密資產,也是依交易的分類來決定適用的法律。

面對金融科技及NFT的爆炸性發展,和元宇宙科技變化的新常態,政府應積極因應,一方面推動自律治理,同時也構思合宜的法律規範。尤其要協助消費者和投資人建立NFT交易的風險觀念。興利與防弊是一體兩面,必須同步進行,要有迎接創新的企圖心,也要為可預見的風險設下防線。

新聞內容播放到此,感謝您的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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