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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 月 29日 星期五

金融科技下之NFT發展趨勢|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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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集的新聞標題為:

金融科技下之NFT發展趨勢| 聯合新聞網

新聞內容如下:

隨元宇宙相關技術的進步,NFT或將成為其中發展數位經濟的關鍵,並成為與現實世界鏈結的管道。雖然NFT相關運用仍處於探索中,並看似有多種可能,但仍需注意伴隨各項新興技術之發展與運用的各式規範要求,特別是原有的監理框架與環境,因此,在應用上宜審慎評估是否可能落入既有規範適用範圍內,譬如應從反洗錢角度評估NFT實際性質及功能審慎評估合規風險,並確實踐行相關法律規範要求之權利義務。

NFT擴展數位經濟可能

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s,下簡稱NFT)的應用,象徵了新興數位資產樣態的崛起,帶動數位經濟更多元的開展。2014年5月,數位藝術家Kevin McCoy鑄造出第一個以NFT形式存在的數位藝術品-「量子」(Quantum),並在2021年6月於富比世拍賣以140萬美元價格售出;2017年「謎戀貓」(CryptoKitties)的問世,更進一步將NFT應用延伸進入虛擬遊戲世界,帶動超過1200萬美元的投資;2018年至2021年,NFT開始受到更廣泛關注,進而衍生出作為證明權利真實存在的數位證書應用,像是Diamante區塊鏈公司將實體鑽石與NFT結合,作為證明所有權、真實性及其來源的數位權利證書;或搭載元宇宙(metaverse)浪潮,以NFT鑄造數位資產權利證明,並將之作為在虛擬世界財產交易之標的。像是數位房地產投資公司Republic Realm斥資430萬美元購入了The Sandbox Metaverse中的虛擬房地產(virtual real estate)、又或是Metaverse集團以等同243萬美金的虛擬貨幣向Decentraland購入數位土地(digital land)等。而繼臉書更名為META,更是讓NFT商機大爆發,激發出更多樣化的NFT運用,包含WISeID允許在元宇宙中創造NFT數位身分,通過數位簽章、驗證請求及交易換取價值流動;又或者能夠將現實世界的財產文件轉換為NFT形式,也就是房屋權狀NFT化,以此協助識別所有權人等。

NFT發展之範疇甚廣,目前相關市場預估已達70億美元,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尚乏專門針對NFT應用的管理框架。

而上述所謂的NFT究何所指?根據Collins辭典的定義,NFT是一種以區塊鏈技術紀錄之獨一無二的數位憑証,得被用於表彰像是藝術品、收藏品等資產之所有權。換句話說,NFT本質上是一種用以驗證區塊鏈上所紀錄資產的方法,可以證明該數位資產的唯一性,也是第一個能夠被用於現實世界的商務應用。NFT的出現,將數位資產區分為可替代和不可替代兩類,一般可替代數位資產具有可複製性,難以表彰獨一性,然而NFT通過獨特的標記方式,賦予了資產所有權的可驗證性,從而帶來數位經濟的可擴展性。意即,利用NFT作為將所有權以「不可替代的代幣」或「數位資產」的方式表現,將會是一種流動性很強且易於金融化的資產。

NFT是否適用證券交易法?

NFT應用的範疇,不僅僅只在於數位藝術品、虛擬商品,其中更多的作用是透過作為投資工具顯現。譬如Bluebox將音樂著作權以NFT方式分割銷售,允許購買人從中獲取版權收益;或Dapper Lab推出Flow區塊鏈,允許買家以其提供之Flow代幣買賣名為NBA Top Shot Moment的NFT產品獲利;又或是名為Krause House的分散式組織,計劃通過NFT眾籌購買NBA球隊經營等。

而當NFT的應用從單純虛擬資產的所有權證明擴及至作為投資工具使用時,亦可能成為他人不當牟利的工具。特別是在法規適用性不明的情況下,NFT極容易被作為套利工具,損害市場健全。譬如以NFT平台營運起家的OpenSea,其產品負責人Nate Chastain即被指控利用內幕消息搶先購入NFT商品後,才將相關商品陳列於網站上提供購買,並利用NFT價格飆升之際售出牟利。因此,NFT是否適用證券交易法,以及如何監管等爭議也開始成為討論重點。

以美國為例,已有業者在2021年4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下簡稱SEC)請願,要求SEC就NFT提供相關的指導建議,以確立NFT與證券交易法間的適用關係。只是截至目前為止,SEC尚無針對NFT的相關指導政策,但其主席Gary Gensler表示,SEC正致力於擬定監管加密貨幣及NFT的相關規則,以保護相關投資人。

至於現階段,通過SEC在2019年所發布「數位資產投資契約分析框架」(Framework for “Investment Contract” Analysis of Digital Assets)所揭,可知悉SEC已認可在Howey測試下,某些加密貨幣可能會構成投資契約,而被認定是證券。也就是說,SEC係依據1.金錢的投資;2.共同企業;3.仰賴他人努力;4.合理的預期利潤四大特徵判斷數位資產是否係屬證券。循此,2021年5月12日,美國紐約州法院受理原告Jeuun Friel針對Dapper Labs公司之NBA Top Shot Moment NFT商品訴訟,指稱該商品係由Dapper Labs公司控制發行與創造,且投資者購買NFT的預期利潤係通過發行者管理帶動價值的增加而來云云,具有證券特徵卻未向SEC註冊,已違反美國證券交易法相關規範。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對於NFT是否能夠適用Howey測試仍未可知,而有必要持續關注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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