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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集的新聞標題為:
元宇宙系列之NFT:中国数字藏品行业有望走向规范化、差异化 – Sina
新聞內容如下:
中国数字藏品行业有望走向规范化、差异化。由于国内数字藏品的发行及流转都有限制条件,数字藏品的版权所有者与发行流转平台存在角色分离。在数字藏品的生产端,核心竞争力是IP资源和营销能力;在数字藏品的流通端,核心竞争力是交易规模和版权服务能力。预期未来,我国将形成数字藏品市场的规范性流通环境,持续开发创新性数字藏品放大文化数字内容的营销价值和版权价值,打开我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的广阔蓝图。
中国数字藏品行业有望走向规范化、差异化。今年中办和国办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鼓励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与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继大量互联网企业、上市公司进场后,各地文交所加速推进数字藏品的相关业务布局。6月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由新华网、上海文交所、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倡议发起,首批成员机构包括135家公信领导机构、市场领军机构、专业龙头机构等,同步发布了《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公约》和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这说明我国数字藏品市场开始从行业协同自治层面搭建规范性流通环境,走向与海外NFT市场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中国数字藏品市场和海外NFT市场演变为两种行业生态。“数字藏品”强调数字资产的内容价值,“NFT”强调非同质化代币的金融价值。(1)海外NFT行业生态的基建设施完善,NFT产品的发行、交易不存在技术及资质壁垒。NFT的版权所有者一般就是产品发行方,需求侧更关注流通价值而非内容价值,核心竞争力是发行方的知名度、营销能力和社区运营能力。交易市场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核心竞争力是平台交易规模。(2)国内初期的数字藏品平台与海外类似,数字藏品主要是仅用于观赏的数字图片/3D模型,后续创新性的数字藏品不断涌现,叠加了数字版权、虚拟权益、实物资产等使用功能。数字藏品借助元宇宙通道放大营销场景、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确权维权,加速推进文化数字内容的价值兑现。由于国内数字藏品的发行及流转都有限制条件,数字藏品的版权所有者与发行流转平台存在角色分离。在数字藏品的生产端,核心竞争力是IP资源和营销能力;在数字藏品的流通端,核心竞争力是交易规模和版权服务能力。
预期未来,我国将形成数字藏品市场的规范性流通环境,持续开发创新性数字藏品放大文化数字内容的营销价值和版权价值,打开我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的广阔蓝图。
风险提示政策监管风险,市场竞争加剧,数字藏品需求不及预期。
正 文
继21年12月、22年2月,这是我们“数字藏品/NFT”系列的第三篇跟踪报告。今年数字藏品相关产业在国内继续快速发展,不仅体现在交易市场层面,各类内容发行方及数字藏品不断涌现驱动市场规模高增长;在政策面,中办和国办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鼓励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与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数字内容的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在产业生态层面,新华网、上海文交所、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倡议发起了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目标是共建高效的中国数字文创和数字知识产权等领域规范性流通环境。至此可以发现,我国的“数字藏品”逐渐形成了与海外“NFT”迥异的产业链生态,不过两者相同的是,元宇宙打开新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赋能数字产权,未来行业面向广阔的发展蓝图。
一、中国数字藏品行业生态演进:合规化,差异化
(一)中办国办定调鼓励文化数字创新业务,行业形成自律规范
数字藏品作为新兴产业,在我国尚未搭建由上至下完善的监管机制。近期最高级别的相关政府文件,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文中提出“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要……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明确了鼓励文化数字相关产业发展创新的大方向。
现阶段,我国数字藏品的监管体系主要由行业协会和平台自律组成。2022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首先肯定了NFT(数字藏品)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价值,同时提出6条行为规范,防范NFT相关的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潜在风险。具体来看,第1/3条规范与2012年《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内容一致,第2/4条规范与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内容一致,第5条规范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上述规范要求都是遵从此前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监管文件。2022年6月,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发布《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公约》,矩阵包括4家倡议发起机构、8家联合发起机构、3家支持机构、135家成员机构,规范公约的禁止条例同样聚焦于虚拟货币/非同质化代币业务、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
(二)中国数字藏品与海外NFT走向不同的行业生态
我国数字藏品行业的商业模式从萌芽初期的“依葫芦画瓢”,到目前逐渐形成了与海外NFT市场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第一阶段,互联网新贵进场。2021年4月原与宙科技推出NFTCN、5月超级星链推出ibox,NFTCN和ibox的业务模式基本与OpenSea等海外NFT交易平台相同,除了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数字藏品同样铸造在海外公链上,平台为用户提供零门槛的数字藏品发行、寄售等交易服务。
第二阶段,大企业进场,包括互联网巨头、上市公司等。这类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更强,考虑到我国数字藏品的监管机制、运营体系及消费者心智都不够成熟,在上线初期大多关闭了数字藏品的二级流通市场,采用管控发行、定价销售数字藏品,因此市场供给及流通受限。今年各平台陆续开放转赠。
第三阶段,国企进场,包括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官媒平台、旅游集团等。这类企业除了能够在技术、内容维度对平台赋能,通过对接数字版权登记机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能够在合规资质和交易体系中实现数字藏品的流转。目前中国数字产权产业联盟和天府TV推出的斑马中国,中手游、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链全国运营中心、北方文交所推出的有鱼艺术,都在平台上提供数字藏品的审核发行、登记确权、交易转让、维权保护等数字产权综合服务。
中国数字藏品市场和海外NFT市场已演变为两种行业生态。“数字藏品”强调数字资产的内容价值,“NFT”强调非同质化代币的金融价值。在技术层面,海外NFT铸造在公链上,使用虚拟货币匿名交易;国内数字藏品铸造在联盟链上、依托跨链互操作技术实现开放生态,使用人民币实名交易。从产业链版图来看,海外区块链的底层基础设施完善,NFT产品的发行、交易不存在技术及资质壁垒,因此在生产环节,NFT的版权所有者一般就是产品发行方,在流通环节表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二级市场交易额集中在OpenSea平台。国内数字藏品的发行及流转都有限制条件,因此数字藏品的版权所有者、产品发行方、交易流转平台存在角色分离。我们判断,生产端的核心竞争力是IP资源和营销能力,流通端的核心竞争力是交易规模和版权服务能力。(中国数字藏品市场和海外NFT市场的近况我们将分别在第二、第三部分详细分析)
二、创新性数字藏品涌现,赋能版权开发及营销
(一)平台侧:文交所布局数字藏品业务的3种模式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各地文交所加速推进数字藏品的相关业务布局。
业务模式1:搭建基础设施。上海文交所与新华网、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倡议发起了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以及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目标是共建高效的中国数字文创和数字知识产权等领域规范性流通环境,为文化数字内容提供版权权属确认、版权数字化开发、信息发布、数字版权持有、版权价值管理、版权维权认证评价、授权托管、流转鉴证等服务板块。
业务模式2:推出交易平台。山东文交所、北方文交所、甘肃文交中心、海文交已推出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北文中心、成都文交所正在筹建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这些平台可以实现数字版权的确权、铸造上链、存储、保护和流转,目前北方文交所与古茗科技(中手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链全国运营中心联合推出的“有鱼艺术”支持数字藏品的自由转让。
业务模式3:发布数字藏品。杭州文交所在阿里拍卖、唯一艺术、ArtMeta等合作平台发行数字藏品。
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是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新华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倡议发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联合发起,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等3家机构联合支持,腾讯幻核、阿里资产、百度超级链、中文在线、世纪华通等135家公信领导机构、市场领军机构、专业龙头机构作为首批协作发展伙伴参与共建。矩阵的目标是共建高效的中国数字文创和数字知识产权等领域规范性流通环境,并由此发布了《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公约》和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
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是具备高度专业性、规范性、权威性的国家级数字文化产权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联盟链与金融区块链、司法区块链跨链互认,为全国数字文创、数字版权、数字时尚、数字艺术、虚拟人、虚拟世界与现实交互产业等文化数字内容提供不可篡改、分布式、高可信的版权权属确认、版权数字化开发、信息发布、数字版权持有、版权价值管理、版权维权、认证评价、授权托管、流转鉴证等数字产权综合服务。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设有管理节点、要素节点、运营节点等功能节点,支持公证人、侧链、哈希时间锁等多种跨链互操作技术,打造合规、开放的应用生态。
(二)产品侧:数字藏品开发使用功能,赋能版权开发价值和营销价值
在平台侧,互联网巨头、上市公司、国企陆续进场,数字藏品的市场规模及行业生态蓬勃向上发展。在产品侧,数字藏品类型日益丰富。初期的数字藏品主要是仅用于观赏的数字图片/3D模型,后续创新性的数字藏品不断涌现,叠加了数字版权、虚拟权益、实物资产等使用功能。数字藏品借助元宇宙通道放大营销场景、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确权维权,加速推进文化数字内容的价值兑现。
(1)数字图片/3D模型/音乐/视频等(不含版权),可用于个人观赏、展示,不可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目前,国内的数字藏品主要为这一类型,数字藏品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持有权益、指纹信息等存储在区块链上。
(2)虚拟皮肤/虚拟地产/游戏道具等,使用场景限定在某一虚拟世界,区块链技术确保使用权的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例如西安数字光年打造的沉浸式体验平台《大唐灵境》,其发行的专属建筑藏品是大唐灵境中特定坐标的96格建筑空间,用户可以在自己的专属建筑空间中休息并恢复体力、存储及摆放其他数字藏品,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改建或经营专属建筑空间。
(3)含版权的数字藏品。例如元视觉发行的《元宇宙之沧海桑田》,作品内容为一份24秒的视频素材,买家享有该数字版权作品的所有权、以及除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4)数字藏品+权益。例如元屿发行的鼓浪屿数字纪念藏品,藏品内容除了一份数字图片还带有线下权益,买家可享有厦门轮渡鼓浪屿船票使用权益一次。布星云发行的国速1号藏品,买家可同时获得特步会员黑金卡一张。
(5)数字藏品+实物。例如布星云发行的国速1号,买家将获得布星云元宇宙里的一份AR数字藏品和一双定制实体跑鞋。秦宇宙发行的秦宇宙纪念酒,买家将获得一份数字藏品和500ml的酱香型白酒。
区块链技术赋能数字内容的版权开发价值。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的版权服务功能为例,首先将数字内容登记确权,把数字藏品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持有权益、指纹信息等存储在区块链上;其次进行全网侵权监测,面向全平台、全门类的作品进行全时段侵权监测,将侵权证据保存在区块链上;相关数据同步至司法机构的区块链系统,对接律所等合作机构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数字藏品赋能线上+线下营销场景。特步发行的第二款数字藏品“国速1号”,售价1888元/份。国速1号的权益包括:(1)含一双定制跑鞋的实体礼盒。(2)步星云App里的一份AR数字藏品。步星云App是一款元宇宙跑步应用,用户可以在App的宇宙场景中装备已购买的数字藏品,将现实生活的累积步数转化为前往各个星球的“星里”,通过排行榜与好友PK。(3)特步会员黑金卡权益。(4)藏品编号为1/10/100/1000/2000/3000的买家将受邀参加火星基地体验之旅(线下活动)。国速1号的预约购买用户接近5万人,此次活动从品牌方视角顺利销售了3812双定制跑鞋、进一步提升了特步的品牌影响力和粉丝黏性。
三、海外NFT市场近况:交易热度降温
我们在第一章总结了海外NFT行业生态,一是NFT产品强调非同质化代币的金融价值,二是流通环节表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从市场数据来看,海外NFT交易规模因头部项目热度和虚拟货币价格而波动。根据Cryptoslam的跟踪数据,2022年1-5月海外NFT的交易额为170.69亿美元。2022年5月,海外NFT交易额为30.66亿美元,环比减少17%;5月1日的交易额达到峰值6.38亿美元,主要系Yuga Labs(热门NFT项目BAYC的发行方)在当天发行了新项目“Otherdeed”,5月15日后的每日交易额回落至5000万美元以下,相当于2021年7月、海外NFT市场刚开始启动放量的阶段,主要系虚拟货币大幅贬值导致NFT市场降温。
海外“NFT”产品的强金融属性,一是体现为NFT交易额集中在二级市场。根据Non Fungible的跟踪数据,Ethereum区块链上NFT的二级市场交易额占比自2021年7月后基本维持在80%以上。同时海外NFT市场的交易人数有限,根据Cryptoslam的跟踪数据,除了2022年5月,月度活跃买家数和卖家数基本在100万人以下。
海外“NFT”产品的强金融属性,二是体现在与虚拟货币的相关性上。NFT通过区块链存储、流转,采用虚拟货币结算,本身就与虚拟货币存在相关关系。根据Cryptoslam的跟踪数据,截至2022年6月17日的近30天,以太坊主链Ethereum约占海外NFT交易额的81%。由于俄乌冲突、美联储加息等因素,截至2022年6月17日以太币兑美元的价格较年初减少近71%,导致5月中旬以来海外NFT市场的交易热度有所冷却。
海外“NFT”产品的强金融属性,导致买方需求更关注NFT项目的热度及流通价值,而非NFT项目的内容或使用价值,市场热度聚焦在少量头部项目。根据Cryptoslam的跟踪数据,截至2022年6月17日的近30天,CR3、CR10分别为22%、39%。销售额排名前10的NFT项目有6个是PFP头像,4个是游戏/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资产。总结而言,NFT项目的成功取决于发行方的知名度、营销事件、社区运营能力等。
在海外市场,NFT产品的交易流转不存在技术及资质壁垒,流通环节呈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根据Dune Analytics的跟踪数据,2022年5月OpenSea的交易额占比约为74%,而LooksRare占据的25%市场份额中存在大量“洗售交易”。从实际参与交易的用户数来看,2022年5月OpenSea的MAU为42.23万人,大幅领先LooksRare、Rarible、Foundation等其他NFT交易平台。
海外NFT行业生态的基建设施完善,NFT产品的发行、交易不存在技术及资质壁垒。因此NFT的版权所有者一般就是产品发行方,需求侧更关注流通价值而非内容价值,核心竞争力是发行方的知名度、营销能力和社区运营能力。交易市场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核心竞争力是平台交易规模。
随着《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和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的出台,我国数字藏品市场开始从行业协同自治层面搭建规范性流通环境,形成与海外NFT行业生态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数字藏品开发使用功能,赋能数字内容的版权开发价值和营销价值。由于国内数字藏品的发行及流转都有限制条件,数字藏品的版权所有者与发行流转平台存在角色分离。在数字藏品的生产端,核心竞争力是IP资源和营销能力;在数字藏品的流通端,核心竞争力是交易规模和版权服务能力(例如版权权属确认、版权价值管理、版权维权、认证评价、流转鉴证等)。
预期未来,我国将形成数字藏品市场的规范性流通环境,持续开发创新性数字藏品放大文化数字内容的营销价值和版权价值,打开我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的广阔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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