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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集的新聞標題為:
擬納入CRS、FATCA申報範圍 NFT投資交易 恐被跨國追稅 – Yahoo奇摩股市
新聞內容如下: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美國財政部最新宣布,要把加密資產的投資活動連結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即俗稱的肥咖(FATCA)條款,規範共同申報準則(CRS)課稅,且進一步依據資訊交換及申報框架(CARF)搭建跨國防線,有意同時視為「需申報的金融資產」,交易課稅更不能跑不掉。
業者指出,美國稅法著重主動申報,課稅稅額高,即使個人不懂而發生漏稅,懲罰金額同樣相當龐大,需特別謹慎。此項法規預計5月上路,台灣炒幣族群、NFT交易者都有可能直接、間接被圈入繳稅。
美國會計師、萬旭浤集團董事長鄭旭高指出,部分國際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在客戶申請開戶KYC作業流程,就增加美國稅務居民身分確認要求。不管客戶投資有沒有賺錢,美國稅務單位依據國際規範、身分確認,就能透過美國金融機構帳戶中的交易資料,對個人進行課稅。
OECD在今年3月即陸續公告針對加密資產的規範提問,最新是針對加密資產是否應納入CRS及FATCA的申報範圍,進行公開意見徵詢及提案,若是順利,將在5月上路。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江育維分析,新規定將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即國內所說的交易平台、發幣業者,需每年申報其加密資產使用者的資訊。
江育維指出,OECD公開指引擴大金融機構遵循CRS應申報範圍,包含電子貨幣和央行數位貨幣及間接投資加密資產。例如貿易公司應收帳款含有加密資產,基金會收到國外以比特幣捐款,或在國外交易平台FTX、幣安等買幣、再轉捐贈他國,都會是在今年內被課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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